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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要求业主交装修押金才给新房钥匙

信息来源:doeoo.com   时间: 2024-05-02  浏览次数:21

      武汉晚报讯(记者孙笑天  许魏巍)“新房交付,半个月跑了3趟,却拿不到钥匙。”近日,市民丁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,硚口区华生汉口城市广场新房交付,业主收房时发现,物业要求捆绑收取3000元装修押金以及垃圾清运费,否则不给钥匙。《拍“板”》栏目记者介入,咨询物业人员为何房管部门有规定却不执行,物业人员竟称,“房管局没有通知我”。最终,在记者多番协调下,物业不再提前收取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。

      丁女士是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二期业主,她在该小区有一套还建房。据其介绍,小区去年下半年交房,因个人原因,她一直未前往小区收房。3月初,她抽出时间,到小区办理收房手续,却被物业要求先交一年物业费、装修押金3000元、装修垃圾清运费640元等费用共计5000多元。

      “预交物业费我可以理解,但为什么要交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?”丁女士表示,她现在有房住,这套房子没打算居住,可能三年内都不会装修。她向物业公司提出疑问,工作人员却称是公司规定,“不交钱就不给钥匙”。

      近半个月,丁女士为此跑了三趟小区,先后向小区物业公司总部、硚口区房管局反映此事,但仍然拿不到钥匙。“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,这种行为是违规的,已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,要求其整改,但还是没用。”丁女士说。

      记者注意到,3月23日,硚口区房管局回复丁女士表示,关于物业收房与装修押金捆绑问题,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已约谈该项目物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,就收房捆绑收取各项费用问题对物业公司进行政策宣传,要求物业公司依法依规收取费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      相关管理部门已要求物业企业整改,丁女士为何仍不能收房?3月24日下午,《拍“板”》栏目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表明来意,物业值班人员声称:“负责人不在,没人能回应此问题。”

      对于违规捆绑收费行为,该物业公司工程部一位负责人称:“房管局通知了你们,但没有通知我,我们都是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,有问题你去找公司总部。”

      随后,记者陪同丁女士辗转找到该物业公司总部。“公司此举是为了规范小区装修秩序。”该公司负责人称,华生汉口城市广场二期为还建的毛坯房,共有1700多户业主,管理难度大,如果业主私自装修,物业未能及时发现,可能会出现装修失控,出现拆除承重墙等违规装修问题。“提前收取装修押金,对规范业主装修能起到制约作用。”

      针对丁女士可能几年内不装修的特殊情况。该负责人表示,可以先为丁女士办理收房手续,但丁女士需签署一份协议,在装修前必须通知物业,并交纳相关费用。

      24日16时许,得到丁女士承诺后,该负责人拨打了小区二期物业负责人电话,通知其为丁女士办理交房手续,并嘱咐其“不要卡钥匙”。当天傍晚,丁女士回到小区办理了收房手续,拿到新房钥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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